1.土地增值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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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房屋買賣家族 (4)
- Apr 28 Thu 2016 16:25
買賣移轉過戶所需稅費如下
- Jan 11 Wed 2012 10:19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將有效促進房地產交易公開透明
立法院100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眾所矚目的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等相關法律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預計於101年7月1日施行。公布的「地政三法」包括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後的條文規定,未來不論是權利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完成不動產買賣案件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天內,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相關條文也規範預售屋的買賣交易,要求經營代銷業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對於逾期未登錄或不實登錄者,法條也規定了相關罰則。關於權利人部份,平均地權條例中規定權利人若逾期未登錄或不實登錄,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將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而對於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等專業人士,若逾期未登錄或不實登錄者,則直接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未來不動產交易實際價格登錄制度施行後,所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將以去識別化及區段化之方式提供查詢,買賣雙方的個人資料不在公布的範圍,案例之門牌則以門牌區間等方式呈現,兼顧個人資料保護與資訊實用性。
- Dec 23 Fri 2011 11:03
合宜住宅承購資格100/12/23~101/12/31受理申請
- Apr 08 Fri 2011 11:44
基隆市住宅及不動產資訊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