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身分證照片之規格為最近1年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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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戶政家園 (8)
- Oct 28 Thu 2010 13:41
要換身分證照片如何處理
- Oct 28 Thu 2010 13:40
戶籍已被遷至戶政事務應該如何辦理
首先要把戶籍遷到現住地,請至現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
- Oct 28 Thu 2010 13:38
房子有前屋主戶籍沒遷出該如何處理
房屋所有權人持建築物權狀正本及房屋所有權人身分證、印章至房屋所在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 Oct 28 Thu 2010 13:36
未滿20歲子女辦理印鑑登記,如何辦理
當事人為七歲以下之無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且未婚之限制行為能力人,皆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辦理,如法代理人之一方因故無法到所,可出具同意書併同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交由另一方代為申辦,請備妥法定代理人雙方之身分證及印章、當事人之身分證(未領者免附)及印鑑章至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辦。
- Oct 28 Thu 2010 13:30
辦理印鑑登記、變更、註銷及印鑑證明
- Oct 28 Thu 2010 13:29
親屬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 Oct 28 Thu 2010 13:27
戶籍遷入登記(向遷入地申請)、住址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