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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格式」,其中備註欄係指與不動產交易相關資訊未盡事項之註記,例如房地交易含未登記建物部分、親友間交易等因素,以致影響交易價格者,均可於備註欄內註明。
為提升申報義務人申報登錄之作業效率及後續案件之揭露率,經歸納整理買賣、租賃及預售屋等各類案件常用特殊交易態樣(如下列),自本(101)年12月份起提供申報義務人使用。
買賣:1.親友、員工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2.含增建或未登記建物。3.建商與地主合建案。4.(包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交易。5.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之交易。6.向政府機關承購之案件。7.受債權債務影響或債務抵償之交易。8.急買急賣。9.有民情風俗因素之交易。10.單獨車位交易。12.土地及建物分次登記案件。前案土地登記收件字號: 13.瑕疵物件之交易。14.其他(請敘明)
租賃:1.急出租急承租。2.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租賃。3.有民情風俗因素之租賃。4.含增建或未登記建物。5.租賃範圍不含車位,且無法區分車位面積。6.續租。7.含管理費、稅金或水電等費用。8.含營業設備。9.外牆作為廣告使用。10.屋頂(突出物)作為基地台使用。11.其他(請敘明)
預售屋:1.售價含裝潢或家電。2.親友、員工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3.期待因素影響之交易。4.有民情風俗因素之交易。5.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之交易。6.急買急賣。7.其他(請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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