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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何謂「青年安心成家」?


答:政府為協助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解決居住問題,


提供租金補貼及前2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每個青年家庭最多可享有2次補貼機會。


二、何謂新婚?何謂育有子女?


答:(一)新婚:申請人於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


(二)育有子女:申請人育有未滿20歲之子女,且該子女


與申請人或申請人之配偶設籍於同一戶。


三、補貼方式及內容為何?


答:下列2種補貼擇一申請:


(一)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


(二)2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貸款額度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償還年限



最長20(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含第12)








第一、二年



零利率



第三年起


 


(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適用)







郵儲利率-0.533%



家庭成員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冊之低收入戶。


2.身心障礙。


3.重大傷病。


4.單親家庭。


5.原住民。


6.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災害災民。







郵儲利率+0.042%



家庭成員不具第一類條件者。



備註



1.郵儲利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之簡稱。


2.3年起之利率,對於家庭年收入超過50%分位點者,不提供優惠利率(政府不予補貼利率),依核定戶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之利率辦理(償還年限不受限)。


3.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換算金額詳「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之附表四。



 四、申請條件為何?


答:(一) 新婚租屋或育有子女租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


2.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


3.家庭年收入在60%分位點以下。(如下表)


(二) 新婚購屋或育有子女購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未滿41歲)。


2.住宅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2)僅擁有一戶住宅且該住宅係申請日前二年內購置並


已辦理貸款之住宅,其他家庭成員應無其他自有住宅。


3.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如下表)


(三) 育有子女換屋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20歲以上至45歲以下(未滿46歲)。


2.家庭成員僅有一戶住宅,該住宅應符合「青年安心


成家作業規定」之第17點第3項規定。


3.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如下表)






















戶籍地



家庭年收入應低於下列標準


(單位:新台幣)



租金補貼


60%分位點)



2年零利率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80%分位點)



臺北市、臺北縣縣轄市(新店市、板橋市、中和市、永和市、土城市、三重市、新莊市、蘆洲市、樹林市、汐止市)



163萬元



223萬元



高雄市、臺灣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縣鳳山市、臺北縣之鄉鎮(鶯歌鎮、三峽鎮、淡水鎮、瑞芳鎮、五股鄉、泰山鄉、林口鄉、深坑鄉、石碇鄉、坪林鄉、三芝鄉、石門鄉、八里鄉、平溪鄉、雙溪鄉、貢寮鄉、金山鄉、萬里鄉、烏來鄉)



117萬元



166萬元



臺灣省(臺灣省省轄市、臺北縣、高雄縣鳳山市除外)、金門縣、連江縣



108萬元



149萬元



五、申請補貼之住宅應符合哪些規定?


答:(一)辦理租金補貼之住宅應符合下列規定:


1.坐落於戶籍地之直轄市或縣(市)。


2.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


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之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


「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3.不得為違法出租者。


4.同一住宅僅核發一戶租金補貼。


5.租賃契約之承租人應為租金補貼申請人。


6.家庭成員不得為租賃住宅所有權人之一。


(二)辦理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之住宅應


符合下列規定:


1.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


或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2年內。


2.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


、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主要用途登記


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


「公寓」字樣。


3.建物登記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或拍賣。


但申請人二年內原以買賣或拍賣取得之住宅,嗣後贈與


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予其配偶者,不在此限。


六、申請租金補貼者,應檢附文件為何?


答:(一)申請書。


(二)當月全戶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以新婚


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以育有子女提出申請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當月


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


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


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


戶籍謄本。


(三)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


1.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單親家庭: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另依申請人之條件檢附


配偶服刑證明影本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證明影本。


3.重大傷病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4.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該主管機關認定之


文件影本。


(四)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五)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遭強制執行或因其他


因素致帳戶無法使用者,得由申請人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


將租金補貼撥入其指定之郵局帳戶。


(六)租賃契約影本。


(七)下列文件擇一檢附: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


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


(八)持有面積未滿 四十平方公尺 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住宅之


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


(九)取得政府其他政策性住宅貸款資格者,應檢附該貸款餘額證明。


七、新婚購屋、育有子女購屋或育有子女換屋者,應檢附文件為何?


答:(一)申請書。


(二) 當月全戶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以新婚


提出申請者,應檢附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以育


有子女提出申請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或電子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


戶者,應同時檢具其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之戶口名簿


影本、當月全戶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


(三)家庭成員具備下列條件之證明文件;不具備者,免附:


1.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列冊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單親家庭:當月全戶戶籍謄本,另依申請人之條件檢


附配偶服刑證明影本或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證明影本。


4.重大傷病者:醫院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5.重大災害災民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者:該主管機關認定


之文件影本。


(四)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標準信封。


(五)持有面積未滿 四十平方公尺 之共有住宅者,應檢附該


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


或房屋稅籍證明。


(六)申請人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檢附該住宅之


貸款餘額證明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建物登記電子謄本


、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成果圖影本,


其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


「套房」或「公寓」字樣。


(七)育有子女換屋者應檢附原有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建物


登記電子謄本、建物權狀影本、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測量


成果圖影本,其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


「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八、本補貼係為鼓勵青年朋友結婚及生育子女,是否有相關配套提供


成家期前輔導課程?


答:租金補貼核定函或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者,


得自行至內政部營建署之網站(http://www.cpami.gov.tw


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


下載瀏覽成家期前輔導數位課程。


九、第二次公告受理什麼時候開始受理申請?


答:自9910199111止。


十、第二次公告受理計畫辦理多少戶?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都可以獲得補貼嗎?


答:(一)99年度第二次公告受理計畫辦理租金補貼8,238戶、


2年零利率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801戶;依各直轄市


、縣(市)無</SPA< 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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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以政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