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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規則說明:



  • 買賣雙方必須共同委任僑馥建經公司指定之特約地政士辦理產權移轉作業。
  • 簽約過程完全無須僑馥建經公司的人員配合現場作業,簽約亦無時間地點之限制。
  • 簽約時應簽立「履約保證申請書」,收執並確認「履約保證證書」之內容。
  • 買方需辦理貸款者,應於地攻士依約辦理繳稅前完成與金融機構的借款對保手續,並簽具指定撥款同意書以及開立與尾款同額之擔保本票。
  • 買賣雙方於辦理不動產點交時應簽立「履約保證專戶收支明細表暨點交證明書」,作為價金撥付之依據。
  • 收費標準:按買賣價金萬分之六計算,由買賣雙方平均負擔。

價金管理說明:



  • 買方所給付的價金應存匯入指定之信託專戶保管。
  • 除非買方同意,否則賣方不可先行動支任何信託專戶內的價金。
  • 買方若無需辦理貸款,應於地政士依約辦理繳稅前將價金尾款全數存匯入信託專戶。買方若需辦理貸款,除貸款額度外其他差額價金應於上述時機一同存匯入信託專戶。
  • 信託專戶價金的撥付概由花旗(台灣)銀行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視價金信託銀行而定)依約轉帳,逕行匯入當事人指定之帳戶,不採現金與票據之方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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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以政代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