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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費 | 土地法第六十七條 | 每張八十元 |
書狀費工本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四款 | 每張八十元 |
登記(簿)謄本或節本工本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 | 人工影印:每張五元 電腦列印:每張二十元 |
地籍圖謄本工本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 | 人工影印:每張十五元 人工描繪︰每筆四十元 電腦列印:每張二十元 |
登記聲請書及其附件抄錄或影印工本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 每張十元 |
地籍圖之藍晒圖或複製圖閱覽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五款 | 每幅十元,限時二十分鐘 |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含土地資料及地籍圖)到所閱覽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 | 每筆(棟)二十元,限時五分鐘 |
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電傳資訊閱覽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 | 每人每筆(棟)十元 |
歸戶查詢閱覽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 | 每筆(棟)二十元 |
地籍歸戶資料申請 |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第十二條 | 申請地籍總歸戶資料,每次應繳納使用費新台幣400元,並按下列費額繳納閱覽費、列印費或資訊費: (一)閱覽費:每筆(棟)每10分鐘新台幣20元,不足10分鐘者,以10分鐘計。 (二)列印費:每張新台幣20元。 (三)資訊費:每錄新台幣0.5元,總計計算至元,元以下捨去。 |
土地建物異動清冊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 | 人工影印:每張五元 |
地籍異動索引查詢閱覽費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六款 | 每筆(棟)十元,限時三分鐘 |
列印各項查詢畫面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 | 每張二十元 |
信託專簿閱覽抄寫或攝影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 每案二十元限時二十分鐘 |
信託專簿影印 | 土地法第七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 | 每張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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